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be365是否安全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足球正网平台城川镇“马兰英才”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城川镇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be365是否安全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足球正网平台城川镇“马兰英才”评定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17〕8号)、《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鄂人社发〔2018〕448号)、《be365是否安全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足球正网平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政策》(鄂前党发〔2018〕10号)以及《be365是否安全_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足球正网平台“马兰英才”评定管理办法》(鄂前党组通字〔2022〕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马兰英才”评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业绩导向、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坚持业内认可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已有工作成果与未来发展潜力相结合,注重依据品德、能力和业绩综合评价人才。
第二章 分类与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马兰英才”是指在我镇范围内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刚性和柔性引进人才)和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优秀本土人才及团队。
第四条 “马兰英才”主要面向我镇各界优秀人才及团队,对我镇急需紧缺的,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特殊人才”,经评审后,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待遇。
第五条 “马兰英才”评定标准由城川镇党委、政府研究定制,并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需求状况适时调整、动态更新。
城川镇“马兰英才”分为“马兰英才”个人与“马兰英才”团队两大类,其中个人共分为4类,即技能服务型人才、生产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团队共分为2类,经济带动型团队、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团队。“马兰英才”同时符合多个标准,要根据其专业特长和辐射带动能力划入最合适的类型之中。
“马兰英才”个人分四类:
(一)生产型人才。主要是指在农村牧区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达到较大规模,收益明显高于本地其他农牧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
1.种植能手:主要是指以种植某一种或多种植物(作物)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规模(种植面积或总产量)较大,或在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亩产)明显超过本地平均水平,或单位面积的土地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农牧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劳动者。
2.养殖能手:主要是指以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水产动物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规模(数量)较大,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劳动者。
3.加工能手:主要是指以专门从事农畜产品加工为主要收入来源,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经营劳动者。
(二)技能带动型人才。指具有精湛的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方面的特长或技能,对手工艺、传统技艺等挖掘、传承、保护、开发和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能带动其他农牧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以从事该行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工匠型人才。
(三)技能服务型人才。主要指长期在农村牧区一线开展先进技术推广、技能培训、教育卫生服务等工作,对推进农村牧区生产结构调整,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科技进步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或从事农牧业技术服务,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能力,群众认可度高的乡村医生、动物防疫员、配种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等农村牧区实用人才。
(四)社会服务型人才。主要指在农村牧区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文旅等领域提供服务的各类人才。包括文体艺术人才、社会工作人员和文化旅游人才。
1.文化旅游人才:长期从事乡村文化和红色研学旅游工作,打造红色旅游研学点,制作研学旅游文创产品、乡村旅游短视频,引领带动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或发展乡村旅游经济,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变乡风民俗、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中做出较大贡献,示范带动作用强、德才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2.社会工作人员:指在农村牧区从事职业介绍、维护社会秩序、调解民事纠纷、开展公益事业等活动,并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声望的劳动者。
3.文体艺术人才:主要指从事文学艺术创作、表演的人员,以及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并能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民间曲艺和戏曲创作表演人才、手工艺人,以及从事民间体育活动的农村劳动者。
“马兰英才”团队分两类:
(一)经济带动型团队。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等非农牧产业经营,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或能吸纳一定数量的劳动就业的优秀人才团队。
(二)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团队。指面向农村牧区开展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农牧产品开发、乡村文化旅游、农村牧区电商等创新创业项目,示范和带动作用突出,能有效引领乡村产业振兴或推动乡村各项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团队。
第三章 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 “马兰英才”评定不受户籍限制。
第七条 “马兰英才”评定对象为在我镇管辖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生产研发创新等高层次人才以及本土人才。党政机关公务员一般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
第八条 “马兰英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近3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四)柔性引进的人才,须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每年在我镇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提供其在我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或担任相关职务的证明材料。
(五)在我镇自主创业的,须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
(六)“马兰英才”团队所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乡村产业发展方向或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技术水准达到我镇同行业先进水平,产业项目具备形成大规模量产或实现高效益增长的条件,社会事业项目具有典型的示范推广意义。
(七)“马兰英才”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好的创新发展和经营管理能力。团队带头人应全职从事项目发展,一般应为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或有特殊技能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其专业技能和业绩成果为我镇同行所公认;团队核心成员应为围绕项目实施需要,采取刚性或柔性方式参与项目实施的骨干人员。
(八)“马兰英才”团队依托我镇基层企事业单位、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经营主体设立。依托单位在我镇设立满3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人员、经费等要素保障。
(九)“马兰英才”申报人员,年龄一般应未满65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和“特殊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马兰英才”评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城川镇党委、政府印发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条件,规定申报方式、程序及相关要求等。
(二)申报受理。申报人向所在嘎查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嘎查村社区负责对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至城川镇党委、政府。
(三)实地核查。城川镇党委、政府将深入申报人所在嘎查村社区进行实地核查。
(四)审定发文。根据实地核查情况,确定候选“马兰英才”名单,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会议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公布,授予“马兰英才”称号,并颁发相应层次的人才证书。
第五章 支持措施
第十条 经费支持。
(一)被评定为我镇的“马兰英才”,在3年管理周期内,个人给予3000-30000元,团队给予5000-50000元的津贴。
(二)鼓励“马兰英才”所在嘎查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资金奖励或支持,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配套服务。
(一)优先支持“马兰英才”承担国家、自治区、市级和我旗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科技基金资助等。
(二)鼓励和支持“马兰英才”参与、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
(三)优先推荐为旗级“马兰英才”;
(四)优先为“马兰英才”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信息等平台服务。
(五)优先推荐“马兰英才”参与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类人才选拔。
(六)“马兰英才”优先享受健康体检、休假疗养等服务政策。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城川镇“马兰英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马兰英才”的管理期为3年,在管理期内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管理期满后,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第十三条 已获评的“马兰英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的人才评定。
第十四条 按照“谁推荐,谁考核”的原则,由城川镇党委、政府每年对“马兰英才”进行一次考核,对其创新创业绩效进行评估,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告旗人才办。“马兰英才”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奖惩、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办理了退休手续,镇党委、政府将及时向旗人才办报备。
第十五条 “马兰英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荣誉称号予以保留,但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一)管理期满。
(二)与我镇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工作协议终止。
(三)因工作调整、变动、调离等原因,不再符合本办法所列“马兰英才”评选相关条件。
(四)其他不适宜享受政策待遇的情形。
第十六条 “马兰英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川镇党委、政府核实确认后,撤销其“马兰英才”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
(二)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三)管理期内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受到刑事处罚;
(四)其他需要取消资格和荣誉称号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城川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