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 额力毕格吉日嘎
工作分工
1、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居务决策、执行过程; 2、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做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3、收集、整理居民对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督促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人员改进工作; 4、对居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有权提请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5、发现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存在违规行为、损害居民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6、提请审计,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提请对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费,捐资捐款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依法依规可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利,资料《监委会主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