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查委员会委员: 张艳芬
工作分工
一、在嘎查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嘎查委员会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嘎查经济发展规划。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管理嘎查事务,特别是本嘎查集体经济,土地财产和群众生产生活等社会事务。
二、依法管理好本嘎查的财务,执行嘎查事务财务公开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制定并实施本嘎查范围内的嘎查建设规划,按照建设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整治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改善生活环境。
四、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教育牧民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服兵役等应尽的义务,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五、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管理好本嘎查的财务,执行嘎查事务财务公开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制定并实施本嘎查范围内的嘎查建设规划,按照建设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整治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改善生活环境。
四、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教育牧民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服兵役等应尽的义务,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五、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